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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2-11 10:55:08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规章制度,并代表学校行使监督与检查职责;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及涉及数据的填报、上报等工作;

3.做好购置后的登记入账、资产调配(闲置资产调剂)、清查盘点、报废处置及绩效考核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学校资产出租出借的申报工作;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推进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负责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指导和监督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使用部门资产保管员的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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