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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01:41:17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秋冬季节是实验室安全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标准,部门自查要求如下:

  1.   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架构是否完整,相关责任人、工作职责等是否明确到位?

  2.   本部门实验室实施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完整、适宜?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张贴于实验室内醒目位置?

  3.   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是否按计划开展(部门至少每月一次),检查记录是否完整?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同类问题是否举一反三,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   实验室内各类危险源旁是否规范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5.   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按计划开展?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老师是否开展实验课前安全教育,相关内容是否写入教案中?实验过程中的危险环节是否进行警示和指导?

  6.   实验时各类防疫、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实验人员是否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

  7.   实验室各类记录台账是否规范、齐全?

  8.   实验室危险品(含危险废弃物)是否落实专人管理,采购、领用和使用是否规范?当日实验结束后是否规范存贮?

  9.   非工作时段(工作日下午五点后和节假日)的实验安全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提前报备,是否安排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值守?

  10. 实验室内消防设施,水、电、气管线及精密仪器、化学品是否定期检查维护?极端气候时是否采取防寒、防冻、防潮措施?发现隐患和故障是否及时整改和修复?

  二、11月10日前,各部门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sysgl@sspu.edu.cn,纸质版经部门盖章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理科1#1212室)。

  三、11月25日前,各部门完成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无法如期完成整改的问题需上报整改计划方案(一事一案)。

  四、11月底,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2021年秋冬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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