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直接委托公示
发布日期:2016-04-20 09:53:48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规程》的相关规定,校园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均需专业收集及处理,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认证及颁发许可资质的企业,现直接委托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负责集中收集、处理此项工作。
理由如下:
1.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具有工商、质监等部门颁发的工业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经营许可,具有市环保局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2.该公司响应并符合学校建设工程及相关程序备案制度,有废弃物处理相关要求及实施规范。
3.学校与其建立合同关系具备网上危险废弃物处理申报及备案程序。
4.在政府颁发许可资质的前提下,按地块划分就近选取。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一周。
如对此直接委托公示持有异议,可以向校招标管理办公室或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陆园、陈卓敏
电话:50216493 5021680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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