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提示
发布日期:2018-12-26 07:15:36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12月26日9时34分,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一实验室发生爆炸。经核实,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加强各实验室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不得在实验中途离开实验室。
3.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充分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
5.实验时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且需注意水、电、气的使用安全。
6.实验结束后,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人命安危无小事,实验安全大家守!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创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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