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现将有关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暑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二、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在暑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确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需在暑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要做好实验室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工作,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实验室内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及避暑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内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气体钢瓶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化学危险废物、废液应集中安全存放,不得将有害废弃物直排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
五、做好实验室内资产管理工作。暑假期间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室资产的搬迁转移工作,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的完好,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六、做好防汛防台预案准备。针对暑假期间雷电、台风、暴雨等频发的强对流天气,各实验室要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联系电话: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0211278
保卫处:5021497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