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11:31:32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中要求“高校要建立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为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试行)》(沪二工大资[2018]206号)的工作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前,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现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展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实验室相关教职工、已注册校外人员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师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与考试,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除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外,各学部学院应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院系和实验室层面的安全培训和准入考核。
请各学部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接,并填写相关信息于2019年10月23日前发至邮箱sysgl@sspu.edu.cn。
序号 | 学部学院 | 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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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021127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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