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容的通知》,目录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的项目之第29项“印刷服务”调整为“印刷服务(10万元以上)”。
上述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