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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01:41:36   发布人:王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容的通知》,目录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的项目之第29项“印刷服务”调整为“印刷服务(10万元以上)”。

    上述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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