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29 03:24:14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7月27日,在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科研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工作。
本次重点检查了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和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组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的检查指标,重点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气体钢瓶使用与管理情况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检查组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学院限期内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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