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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12:41:11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直属部门:

  为表彰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充分调动广大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在实训实验室工作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1

  工学部

  4名

  2

  经管学院

  1名

  3

  文理学部

  1名

  4

  艺术学院

  1名

  5

  高职学院

  1名

  6

  工程训练中心

  2名

  7

  电废中心

  1名

  8

  体育部

  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遵守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科学、规范,成绩显著。

  3.积极开展岗位工作研究,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形成有一定效益和特色的科学管理成果。

  4.对仪器设备精心保养,在维护维修、降低消耗和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状况及利用率方面成绩显著,在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中成绩突出。

  5.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宣传、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部门根据学校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的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材料,确定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3.评选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示,并进行表彰。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

  2020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1份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sysgl@sspu.edu.cn。

  联系人:宰老师    联系电话:50211278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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