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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04-21 10:19:44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3〕10号)文件要求,4月19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徐余法副校长带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工部及学院等相关负责同志一起参加了检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小组检查了能源与材料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化学专业实验室和化学品暂存柜等重要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自查情况,以及实验室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特别对化学类实验室通风系统从改善实验室环境,保障师生的健康角度提出了优化改造的要求。

  徐校长强调,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重点加强安全体系、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实验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危货品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按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建设和日常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同时要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成效,切实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根据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安排,各二级学院已先期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出问题也及时安排了专人落实整改;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结合二级学院的自查情况进行逐一跟踪复查,全面落实“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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