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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23年资产清查结果复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06:02:22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在各单位资产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对资产清查盘点结果进行复查核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资产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截至20231231日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入库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与低值)

二、时间安排

20244-20246月,涉及二级学院、直属部门等。

三、复查形式

从保管员队伍中抽调10名左右保管员,组成资产复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资产进行抽查并现场核实,抽查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复查情况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复查记录表》中记录,记录表由复查工作小组和被复查单位资产保管员、单位负责人签字。

四、复查内容

1. 资产是否帐卡物相符。根据系统资产清单中的资产编号、规格型号等信息核对资产实物。

2. 资产标签粘贴是否符合要求。应按学校资产标签管理规范贴好资产标签。资产标签的粘贴是否规范、是否相符是资产复查的重点。

3. 系统内资产信息是否准确。根据系统资产清单中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核对资产实物情况。

4. 资产使用状况。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盘盈、盘亏等情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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