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将至,结合学校放假工作安排,为做好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制,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节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平台。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聚焦高风险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确保危险源底数清晰,风险管控措施精准落实。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
假期期间需要继续开展实验的学生,必须经导师(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相关老师需结合实验的具体特点,对实验学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同时,要配齐配全各类个体防护用品,明确实验操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实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假期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定,认真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尽量避免在假期中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事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在导师的现场指导下开展。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人员擅离职守,要密切关注实验动态及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严禁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晚上八点后不得安排实验,如确有需要的,必须取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上报二级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实验。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五、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结合所属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