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校2025年度各类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5-11-06 03:33:56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部门:
根据学校2025年度年终财务结算工作安排,结合各类项目的采购周期及后续合同签订、履约、入库、支付等环节所需时间要求,现就推进学校2025年度各类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的工作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已申请“政府采购经费编号”的电子集市采购项目,须于2025年11月14日(周五)前在资产系统中完成采购申请提交;无“政府采购经费编号”项目本年度将无法执行。
2.除可跨年使用的经费外,使用当年经费采购的项目,须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前完成资产系统内的所有流程(“服务类项目”需完成合同验收提交,“货物类项目”需完成资产入库提交)。
3.通过“小额物资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须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前完成申购审批; 已购买的商品须于2025年12月5日(周五)前完成收货确认及验收(保管员)确认,未完成验收的订单将无法进行支付。小额采购平台将于2025年11月29日暂停申购,12月16日恢复申购。
二、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操作,逾期将无法完成财务结算。
2. 各经费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审核申购内容,避免人为拆项、规避政府采购,以及采购流程倒置等行为发生;资产系统中已增加此类情况的自主识别功能,一经发现将被系统驳回,从而影响采购进度。
3. 已完成合同签订的采购项目尽快完成验收和支付,使用政采经费采购的项目,报销材料准备齐全后提前交至招标采购办公室办理(综合楼1215)。
咨询电话:“入库”事宜请咨询50216690(设备科)
“采购”事宜请咨询50216493(采招办)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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