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聚焦源头管控、紧盯关键环节、破解瓶颈难题,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二级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检查要点,全面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机制,整改完成一项、验收合格一项、销号清零一项,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系统”备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假期期间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经导师(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相关老师需结合实验的具体特点,对实验学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切实提高实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抓实危险源管理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危险源管理,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锂电池、高温高压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设备、强电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关键危险源,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各类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1.假期需开放的实验室应向本单位备案;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橱。
2.假期期间,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3.尽量避免在假期中安排潜在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必须开展,须事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在导师的现场指导下开展。
4.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人员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实验进程,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严禁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及饮食、留宿行为。
6.晚上20:00后不得安排实验,如确有需要的,必须取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上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实验。
7.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六、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联系人:顾老师、宰老师 电话:5021127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