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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4 10:19:46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根据学校放假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细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节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平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聚焦高风险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摸清危险源底数,掌握现场情况,推动风险管控措施精准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停止使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护

假期需继续开展实验的学生,必须经导师(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相关教师要结合实验项目特点,对学生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将安全教育贯穿实验全过程;同时配齐配足各类个体防护用品,明确实验操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守安全规定,规范实验操作

1.假期开展实验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定,认真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原则上不安排高危实验,确需安排的,须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导师现场指导下开展。

2.实验前须检查仪器设备状态及安全防护设施;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实验方案;实验结束后按规程关闭设备电源、清理实验台面,规范处置实验废弃物。

3.实验期间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须全程密切关注实验动态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严格落实重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锂电池、强电设备、加热与制冷设备、高压设备、激光装置、射线装置、机加工设备)专项管控要求。

5.假期每日20:00后原则上不得开展实验,确需延长的,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实验全程不得少于2人在场。

6.严禁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7.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须做好安全巡查,落实“四关”要求,即关水、关电、关气、关门窗。

五、做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结合所属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明确值班人员、巡查频次和联系方式。值班人员须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如实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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