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准确掌握学校资产使用与管理现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 2026 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范围、基准日及方式
(一)清查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清查范围:各二级单位使用管理的资产
(三)清查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入库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范围。
(四)清查方式:采取二级单位自查与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
为确保资产数据准确,清查期间移交模块暂不开放,调拨模块暂停审核。在清查盘点任务生成后,如果资产为待调拨、待调剂状态的,仍由原部门负责盘点。
二、资产清查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
各单位须于 10月 15 日前确定资产清查工作联络员,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邮箱zcglc@sspu.edu.cn。(如与往年有变动需报送,无变动无需报送)
(二)单位自查阶段(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对照本单位资产台账,由资产保管员逐项核实资产。自查要求如下:
1.规范粘贴资产标签,完善资产台账信息
各类资产应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贴好资产标签(带有二维码的资产标签)。资产保管员须在资产管理系统做好信息维护,重点做好领用人与存放地点信息维护,确保系统登记信息与资产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2.逐一盘点资产
*资产系统新增“盘点管理”模块,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统一在资产管理系统内操作。资产保管员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端扫码盘点,也可以通过电脑端盘点(具体见附件1)。系统已设置 2026 年资产清查任务,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清查盘点。部门主管可登录资产系统,实时查看本部门资产盘点任务进度。
3.组织内部抽查
各单位结合保管员提交的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自查结果开展内部抽查。
4.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部门主管在资产系统中导出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说明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盘盈表单》(附件2),无盘盈不需填写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未见表单》(附件3),无未见不需填写
(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闲置表单》(附件4),无闲置不需填写
(5)《设备放置校外使用汇总表》(附件5),无则不需填写
(6)《部门抽查记录表(模板)》(附件6)
(三)学校复查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资产是否账物相符、领用人信息是否准确、存放地点信息是否准确、资产标签粘贴、资产使用状况等。
(四)工作总结阶段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单位自查和学校复查情况,对2026年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组织清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成立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监督,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理清本部门资产台账,认真核实资产账物,如实报送自查结果和自查报告,按时、高质量完成单位资产自查工作。各单位资产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对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严肃工作纪律,如实填报上报
各单位应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单位资产自查,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
(三)认真总结分析,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应对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12月10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需要报送的相关表格汇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cglc@sspu.edu.cn;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综合楼1215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0216495 50216690
附件:
1.资产盘点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1.资产盘点平台操作手册.pdf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盘盈表单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未见表单
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资产闲置表单
5.设备放置校外使用汇总表
6.部门抽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