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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11:14:42   发布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假期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二、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在寒假前应对各实验室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如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假期实验室若开放使用的,应按要求做好实验室使用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管理工作,明确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实验内容必须经实验指导教师或导师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处理,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假期尽量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

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假期关闭的实验室要做好断电、水、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如有需要,亦可贴封条。

四、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管制类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

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五、做好实验室内资产管理工作。假期期间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室资产的搬迁转移工作,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的完好,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

请各单位于202018日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见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gl@sspu.edu.cn,并向保卫处备案。

联系电话: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50211278  保卫处:50214974

附件1: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2: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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